黄山毛峰大全网

惠州市高排放机动车限行新规解析

发表时间: 2018-12-29 20:46

惠州市高排放机动车限行新规解析

车主必看!为守护蓝天碧水这张城市名片,惠州要放大招了!

12月29日,惠州市公安局、惠州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惠州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高排放机动车实施第一阶段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该《意见稿》提到,除摩托车外,汽油车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柴油车排放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机动车,全天24小时禁止进入惠州市行政区域内通行(过境高速公路除外);汽油车排放为国Ⅰ标准、柴油车排放为国Ⅲ标准的机动车,禁止进入限行区域(详见下文)通行。在3个月过渡期后,机动车违反通告规定的,将对机动车驾驶人记3分。

高排放机动车拟在这些区域限行

(一)除摩托车外,汽油车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柴油车排放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机动车,全天24小时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过境高速公路除外)。

汽油车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柴油车排放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机动车即为黄标车。从2015年8月1日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惠州市已对黄标车实施了第四阶段限制通行,规定了除摩托车外,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全天24小时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过境高速公路除外)。此规定是对黄标车限制通行的延续。

(二)除摩托车外,汽油车排放为国Ⅰ标准、柴油车排放为国Ⅲ标准的机动车,禁止进入下列道路连线所包围区域道路(不含连线道路及高速公路)通行:

1、惠城区

三环西路-新联路-鳄湖路-红花湖路。金榜路-三环南路-演达大道-惠南大道-四环南路-三环东路-三环北路。

2、仲恺高新区

和畅二路-惠风七路-和畅七路-和畅八路-惠台路-惠风东二路-和畅东二路。

3、惠阳区

北环路-内环路-白云二路-承修三路-人民五路-爱民东路-开城大道中-中山三路-卢屋路-白云五路。

4、大亚湾高新区

中兴中路-中兴南路-疏港大道。

以上限行区域是惠州市区核心区范围,车辆通行较为集中,机动车尾气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需要对高排放机动车进行限制通行,以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市区空气环境质量。

违规车辆记3分

进入限行区域的道路,公安交警部门将设置相关的禁令标志牌。机动车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百元罚款;同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记3分。

设定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开罚

(一)对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柴油车排放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机动车限行不设置过渡期,延续黄标车限行规定。

(二)国Ⅰ标准汽油车、国Ⅲ标准柴油车的限行区域设定三个月过渡期,对在过渡期内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采取警示和教育为主;过渡期满后依法进行处罚。

机动车排放标准如何认定?

机动车的排放阶段以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系统(点击可查)查询结果为准,同一款车型在环保车型查询系统有多条数据的,以查询系统“公开日期”最新的一条数据为准。对于在查询系统无法查询到的车型,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判别其排放阶段,见附表↓↓

(点击可放大阅读)

加装DPF改造的柴油车辆不在限行范围内

DPF(颗粒捕集器)是处理PM(可吸入颗粒物)排放最常用也是效果最好的后处理技术之一。DPF(颗粒捕集器)对颗粒物的过滤效率较好,可大大降低颗粒物的排放,减少柴油车“冒黑烟”的现象。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柴油车,通过加装DPF进行治理改造,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Ⅳ以上排放标准的水平。因此,通过治理改造后颗粒物达到国Ⅳ以上标准的柴油车辆,不在国Ⅲ柴油车限行范围之内。

机动车的排放阶段以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系统(点击可查)查询结果为准,同一款车型在环保车型查询系统有多条数据的,以查询系统“公开日期”最新的一条数据为准。对于在查询系统无法查询到的车型,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判别其排放阶段。

明年1月31日前可以提意见

南方+记者了解到,意见征求截至日期为2019年1月3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2309366。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zjjjgk@126.com。

【记者】林文通

【图表】糜朝霞

【作者】 林文通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