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0-02-14 11:50
萍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办公室
萍新冠指办字〔2020〕104号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江西省防控应急指挥部第四号公告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市辖区范围内高速公路出口、国省干道体温检疫点于2月13日24:00以前全部撤销。体温检疫点下移到社区(网格)、单位、村庄。
二、根据疫情不同情况分类实行封闭式管理和流动性管控。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社区(网格)、村组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其他社区(网格)、单位、村组实行流动性管控,允许人员和车辆有序出入,但进出人员必须进行登记、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报告接触史,做到勤洗手、不聚集,车辆必须做好卫生消毒。
三、要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企业落实必要防疫措施基础上,各县(区)要协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积极鼓励支持企业有序、逐步复工复产。
四、要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复工、开工,要在防疫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尽早复工、开工。
五、各类宾馆、酒店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可有序恢复营业,但务必落实分餐制要求,影剧院、卡拉OK厅等娱乐行业暂不恢复营业。
六、金融、商贸零售行业在防疫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以恢复正常营业,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七、中心城区、各县(区)城区公交要有序恢复运行,逐步恢复城际公共交通。
特此通知
萍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来源:萍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