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8-01-18 19:30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李江瑞
今天,许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由于连续重污染天气,许昌从1月19日起再次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许昌在2017年12月4日宣布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之后在12月31日24时解除。
当时,河南省内18个省辖市中有15个宣布解除限行,郑州、安阳、濮阳仍执行机动车限行政策。
许昌市人民政府的通告中显示:近期许昌市出现连续重污染天气,为进一步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限行区域为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许州路以西、西环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
限行时间是2018年1月19日至1月31日每天7:00至22:00。
除规定内不受限的车辆以外,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 (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交通管制措施。
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河南商报见习编辑 施尚景 首席编辑 徐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