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0-01-30 00:13
恩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关于实施交通及市场管控的通告
(第5号)
根据省、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议人不上街,车不上路。州城中心城区(范围见附图)实行车辆限号上路,出租车、救护车、环卫车、警车、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抢修车、公务用车等应急车辆除外。周一、周二车牌尾号为0、1、2、3的车辆通行;周三、周四车牌尾号为4、5、6的车辆通行;周五、周六、周日车牌尾号为7、8、9及字母的车辆通行。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城区“三办一镇”社区工作人员车辆及生活必需物资保障运输车辆实行通行证放行。
二、城区所有工地、工厂未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一律不得开复工。
三、除加油站、加气站、药店、生活超市等居民必需生活用品经营场所外,所有店铺一律暂停营业。
四、州城所有私人门诊、个体诊所一律暂停营业。
五、以上管控措施自2020年1月31日零时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恩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