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8-12-26 20:00
鹰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市
建成区重型车辆及黄标车绕城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相关规定;决定从2019年1月10日起实施城市建成区重型车辆及黄标车的限制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范围:鹰东大道、鹰雄大道、角山大道以西;320国道以北;206国道以东;余信贵大道、龙虎山北大道以南的所有建成区道路为禁行区域。
二、请有关单位及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予以处罚。
三、鹰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10月28日发布的《关于我市部分新增信号灯、禁止停车路段、路口及黄标车禁行路段投入使用及管理的通告》中关于黄标车禁行路段的相关内容自本通告实施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鹰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2月26日
编辑:张汝隽
校对:周小波
审核:唐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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