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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高速路段调整策略:危化品运输车夜间限行调整解读

发表时间: 2019-03-01 18:28

东营高速路段调整策略:危化品运输车夜间限行调整解读

2月28日,东营高速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发布消息,在S7201疏港高 速公路和G18荣乌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路段,取消对部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夜间通行规定。也就是说,允许非剧毒、非爆炸类危险物品运输 车夜间通行指定高速公路路段。

据通告,为加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 路交通事故,保障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 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对东营市政府《关于取消境内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部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行 的请示》的批复意见,经东营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营市公安局、东营 市应急管理局、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对东营境内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部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取消夜间限行,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部分危险物品,是指非剧毒、非爆炸类危险物品。

二、自2019年3月1日起,东营境内高速公路部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在S7201疏港高速公路和G18荣乌高速公路疏港立交至垦利收费站路段取消夜间限行规定,该路段在取消限行时段仅东营港收费站、集贤收费站和垦利收费站三个收费站允许部分危险物品 运输车辆驶入和驶出,其它收费站只允许驶出、不允许驶入。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其它路段通行时,仍按照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应急管 理厅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的鲁公通[2019]5号文执行。

三、遇有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和节假日、重要活动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东营境内高速公路。

四、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驾驶人及运输 企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通讯员 谷文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