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08-23 17:31
阳泉市公安局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重点措施,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和城市绿色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切实改善辖区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山西公安交警优化和改进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依据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决定对我市主城区道路车辆限行管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特殊路段规定:
天桥、桃河桥、华盛桥全天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含新能源货车)。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洒水车除外。
二、以下区域每日6时至晚22时禁止轻型、轻型以下及从事城市物流货物配送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通行(新能源货车和持有城市货车通行码车辆除高峰期外允许通行):
义白路(不含)以西,矿山路、赛鱼桥以东,义泉街(不含)、桃南中西街、立交桥以北,漾泉大道西、北环(不含)、桃北中西路以南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及煤山路。
三、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与小型客车享有同等通行权,市区道路通行不予限制。
四、按照《阳泉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以下文明示范街(路)禁止正三轮摩托车、三轮车、四轮车、人力三轮车和畜力车通行:
泉中路(政府广场至桃源街口)、南大街(南庄路口至拥军路口)、北大街(环行路口至河神庙)、大连街(青年路口至五渡路口)。
五、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限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
特此通告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