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5-12-26 21:33
广西新闻网梧州12月26日讯(记者梁馨予)“黄标车”车主要注意了,2015年12月30日零时起,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驶入梧州市中心城区,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将被依法处罚。
记者从梧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梧州市政府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自2015年12月30日零时起,梧州市将实施限制“黄标车”通行措施,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驶入梧州市中心城区。黄标车禁行路段包括梧州市国道321线(不含321线)以南、云龙桥北岸转盘路口以西、钱鉴路华机厂路口以东、仙凤山转盘路口以南、舜帝大道长洲检察院路口以南、西堤三路西江汊河桥底路口以东、三龙大道龙鱼雕塑转盘路口以东、西江汊河桥北岸岸桥底以东、西江大桥南岸转盘以北的市区道路。交警部门已经在上述路口依法设立了黄标车禁止驶入的禁令标志。
梧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并使用沿线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请黄标车驾驶人遵守规定,不要驾驶黄标车进入禁行区域,一旦发现车辆违反限行规定,将对驾驶人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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