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09-06 17:39
浙江湖州
为加强南浔中心城区货车通行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切实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自2024年6月21日0时起对南浔区湖浔大道(南浔大道路口至S213路口)实施货车限行的措施,现对限行车辆及时间再次进行通告:
一、限行区域:
北至318国道(不含)、西至南浔大道(不含)、东至东南路(含),南至湖浔大道(含),形成的合围区域。
二、限行车型及时间:
1.轻型新能源货运配送车,全天全域不限行;
2.轻型货车、中型厢式货车、中型冷藏车辆7:00-9:00,16:30-18:30禁止通行;
3.中、重型货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低速货车 0:00-24:00禁止通行;
4.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9月1日起禁止通行。
禁行车辆在禁行时间确实需驶入禁行区域的可办理通行证,并按通行证审批许可路线及时间段通行;未办理通行证禁止通行。
特此通告!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30日
河南长垣
长垣市辖区内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全长5.6公里,沿罗西线Y064,北起马苏线S310,南至纬七路,宽度为6米。有一分支道路为双罗线C390,全长1.1公里,宽度为5米,北起马苏线S310,南至罗西线Y064(长垣市马寨水厂东北角)。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对上述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采取禁行措施。即:罗西线Y064,北起马苏线S310,南至纬七路,全时段禁行;分支道路双罗线C390,北起马苏线S310,南至罗西线Y064,全时段禁行。
因上述道路为全时段禁行,车辆可绕行马苏线S310或纬七路。
特此公告。
长垣市公安局
2024年8月30日
福建龙岩
为进一步便利载货汽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保障物流运输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并持续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夜间噪音污染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决定从2024年9月7日起,调整龙岩中心城区部分载货汽车限行道路通行管理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道路及限行时段
(一)以下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部分载货汽车通行:
1.龙岩大道(双龙路至工业路)含龙岩大桥及下穿通道
2.龙腾路(双龙路至工业路)
3.犀牛路(锦程路至人民路)
(二)以下道路除每日22:00-24:00及5:00-7:00时段外,禁止部分载货汽车通行:
1.莲庄路(南环路至乘风路)
二、限行车型:
(一)中型及以上货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
(二)中型及以上厢式货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宽度大于2.2米、高度大于2.8米)
(三)新能源货车(重型货车)
(四)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所有机动车
(五)各类工程运输车及各类专项作业车
三、其他提示:
(一)因生产、建设和临时特殊需要在上述限行道路行驶的限行车型车辆,需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二)持有临时通行证的限行车型车辆每日(除节假日外)四个高峰时段禁止通行,四个高峰时段为:7:00-8:30;11:30-12:30;14:00-15:00(夏季:14:30-15:30);17:00-19:00。
(三)关于货车通行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电(电话号码为18850838122)及电子邮件来信(邮箱地址为xljxjdd@163.com)等方式反映,我队将认真组织研判,提升优化通行方案。
以上规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本通告内容的驾驶人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龙岩中心城区载货汽车限行道路示意图》
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9月2日
甘肃兰州
山西天镇
为了保障长城一号旅游公路天镇段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山西省旅游公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长城一号旅游公路天镇段主线及支线采取禁止三轴以上货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路段长城一号旅游公路天镇段二、禁止通行车辆类型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三、禁止通行时间全天24小时四、临时通行措施确因生产生活、工程抢险、重大民生及工程建设等需要进入禁行区域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可到天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领临时通行证,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办理临时通行证需提供以下材料:1、机动车行驶证;2、驾驶证;3、营运证;4、货单或货物证明(单位或企业开具的正规货单或加盖公章的供货证明);5、在办理时,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代办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车主或驾驶人的授权委托书;6、对无法提供货单或货物证明的,可填写承诺书,签字并加盖手印。本公告自2024年9月3日起实行,对违反禁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天镇县人民政府2024年9月3日
贵州六盘水
为进一步维护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良好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拥堵,防范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切实保障该路段学生出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水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水城区尖山街道尖山小学路口至尖山村活动室路口路段采取限制性交通措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禁行车型
重中型以上货车、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二、禁行时间
2024年9月3日开始,24小时全时段
三、禁行路段
水城区尖山街道尖山小学路口至尖山村活动室路口路段
四、过境重中型以上货车、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绕行路线
1、G246国道(四岔路方向)--水城区四岔路--G356国道(原S102省道)--G356国道(石门坎)--开发大道
2、开发大道--白云大道--G246国道(四岔路方向)--水城区四岔路
公告路段至2024年9月10日公示结束,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在限时禁行路段通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以下路口(路段)电子监控设备,依法对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经审核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依据并实施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现场禁行路段现场标志公示图
绕行路线现场图:G356国道石门坎方向
绕行路线现场图:G356国道(尖山村方向)--水城区四岔路
绕行路线现场图:G246国道(原S307省道)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