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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淄博市疫情防控进展,了解新增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最新消息

发表时间: 2022-03-13 10:19

2022年3月12日,淄博市新增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为轻型,2例为普通型,9-13号),1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6-26号)。其中,周村区8例(2例确诊病例和6例无症状感染者),桓台县3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文昌湖区5例(3例确诊病例和2例无症状感染者)。除周村1例无症状感染者为重点人员筛查发现外,其余均为隔离管控人员。目前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3日

淄博淄川区、沂源县发布通知

3月14日起

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调整为居家线上教学

淄川区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近期,周边区县相继发生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同时保障全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不误、双促进,经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3月14日起,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调整为居家线上教学,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为了让孩子的居家生活健康、安全、充实,我们比以往更需要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家校协同,共同打赢校园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

加强防疫安全不懈怠。非必要不出门,非必要不离淄川,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切实做好每日健康监测,每日2次为孩子检测体温并按要求上报相关健康信息。学校推送的摸排要求,家长务必及时反馈,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学校和社区报备,切忌瞒报、谎报、迟报。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消毒、多通风,保持家庭、个人卫生。按属地要求配合社区、村居有序做好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出现干咳、发烧等症状,及时就诊。

配合线上学习保质量。各学校将合理安排线上教学活动,开好学科课程,引导自主阅读,普及防控常识,确保“停课不停学”。请家长及时了解掌握学校教育教学安排,为孩子创设良好居家学习环境,督促孩子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家庭教育、亲子活动,帮助孩子养成良好学习和生活习惯。

关注孩子身心促成长。家长要教育引导孩子科学安排居家生活、学习和休息,合理使用手机和网络,注重用眼健康。坚持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适当增加音乐欣赏、家庭劳动等活动,保持充足的睡眠,增强身体免疫力。随时关注孩子的心理动态,多陪伴孩子,与孩子多沟通、多鼓励,消除焦虑情绪,让孩子保持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

亲爱的家长朋友,您是孩子成长路上的一面镜子和最好的榜样。请您严格自我防护,科学抗击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积极弘扬传播正能量,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坚信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疫情的阴霾一定会消散,孩子们的笑声一定会荡漾在美丽的校园。祝福伟大祖国国泰民安,祝福每个家庭健康平安!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3月12日

沂源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教育复学组: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4日开始,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暂停线下一切教学活动,调整为居家线上教学,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线上教学。按照“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教育部门要明确居家线上教学工作要求,做好教育资源和技术服务等各项保障工作。要科学指导中小学制定适合学段和学生特点的线上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好线上教学活动,开全开好学科课程,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指导中小学生做好居家体育锻炼,适时开展德育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线上主题班会,增强居家学习期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健康监测。线下停课期间,各学校要求家长指导孩子坚持做好居家学习和健康监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到不出门、不聚会、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停课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镇(街道)、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多层面、多形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居家学习期间家长和学生非必要不出门,非必要不离县,不去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区域,不扎堆,不聚集。教育部门要做好师生职工居家期间的摸排监测和健康管理,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对师生职工的人文关怀,及时协调解决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问题,营造校园疫情防控良好氛围。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2日

关于划定中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淄博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3日0时起,将周村区北郊镇大埠村、周村区丝绸路东方金源步行街19-22号淄博凌典服装有限公司、周村区实验小学西侧顺园街9号、周村区青年路5号院、周村区新建中路新北小区16号楼、周村区凤阳路郑家馨苑4号楼1单元、周村区东门路669号灯塔生活区、周村区德阳路兰馨书苑、周村区城北街道东塘社区1号楼、周村区丝市街663号、周村区育才路229号棉纺厂宿舍3-1号楼、周村区御景国际8号楼、永安街道北门街293号院瑞丰樱桃园1号楼、周村区南下河街45号汇龙街小区、文昌湖区萌三村4号楼、文昌湖区萌水镇萌一村1号楼、文昌湖区萌水镇水磨村2号楼、桓台县荆家镇荆三村、桓台县中心大街2277号兰香园14号楼、桓台县果里镇沈家社区3号楼划为中风险区。

淄博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3月13日

来源: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淄川教体、沂源教育发布、淄博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张小南

校对:殷会丽

审核: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