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09-03 18:48
在8月19日,甘肃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发布了关于取消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城区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其中,自8月19日起,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不受该区城市货车通行条件限制,无需再进行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允许该类车辆在肃州区正常通行。
通告同时指出,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标准,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敞开式货箱(可加装货箱顶盖)、核定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
另根据此前敦煌市和阿克塞县公安局发布的取消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城区限行的通告,当前在酒泉市全境范围内针对皮卡车基本已经不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