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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邯郸新增病例轨迹公布,防控工作持续加强

发表时间: 2022-12-02 10:12

关注!邯郸新增病例轨迹公布,防控工作持续加强

刚刚通报!邯郸12月1日新增0+7

河北省卫健委最新通报,新增18+356

2022年12月1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8例(石家庄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56例,其中石家庄市305例、廊坊市16例、邯郸市7例、张家口市6例、邢台市6例、秦皇岛市5例、沧州市4例、承德市3例、保定市2例、衡水市2例。治愈出院166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2365例。

截至12月1日24时,河北省现有确诊病例353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6899例(含境外输入1例)。

12月1日新增0+7在这些地方

2022年12月1日0-24时,邯郸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例,其中邯山区2例、丛台区1例、复兴区1例、永年区1例、成安县1例、涉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3例。

截至12月1日24时,邯郸市现有确诊病例7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24例。

2例阳性病例部分行动轨迹公布

邯山区疾控中心关于阳性病例行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2月1日,我区在全员核酸筛查、居家隔离管控各检出1例阳性病例,均已转运至市定点医院救治。经流调,现将2例阳性病例部分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1:

11月25日至30日在国瑞瑞城小区。其中,25日11时,到黎明街妇幼医院对面安泰药房。

病例2:

11月25日至30日在王家湾村。

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以上地点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3159120

邯郸市邯山区疾控中心

2022年12月1日

邯郸7地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

邯山区关于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1日起,对我区部分风险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4个

1.渚河路街道国瑞嘉园8号楼1单元

2.渚河路街道国瑞嘉园9号楼1单元

3.北张庄镇王家湾村

4.北张庄镇廿里铺村

二、降为低风险区5个:

1.罗城头街道罗三家属院30号楼5单元

2.罗城头街道罗城头一号院1号楼7单元

3.罗城头街道广厦院32号楼

4.农林路街道渚河路与陵西南大街交叉口西北侧钢运胡同

5.贸东街道太平沟十号院5号楼5单元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理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邯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复兴区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1日起:

将香榭花都(含壹公馆),光华苑小区15-20号楼,沁河名苑小区3-7号楼、2号楼1-3单元,金泽苑一期,特凿处小区,百花小区,丰泰丰逸小区及周边区域,王郎村及市场周边,建北路南北两侧、七贤街东西两侧居民区,下庄村及周边居民区,昌源小区,三联街东西两侧31处小区,49处小区,保利花园及周边居民区,鑫旺大厦及周边居民区,百仕达花园小区及周边居民区,金丰裕园小区及周边居民区,复兴商贸城服装区、花鸟区,阳春小区,荣盛城小区,东西邢台村,华北汽车城周边区域,箭岭小区及周边商业门店降为低风险区。

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倡导居民少外出、不聚集、不聚餐,提倡居民网上购物,无接触配送;外出和核酸检测人员要全程戴口罩;减少人员接触,最大限度减少风险传播。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复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永年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2日起,将永年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3个):

1.界河店乡胡贾沟村

2.界河店乡兴业村

3.界河店乡后曹庄村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二、降为低风险区(6个):

1.临洺关镇苗庄村

2.大北汪镇刘北汪村

3.刘汉乡刘固二村

4.辛庄堡乡康庄西村

5.正西乡前高岳村

6.西河庄乡李八寨村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履行防控责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聚餐、戴口罩、勤洗手,最大限度减少风险传播。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本通告自12月2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邯郸市永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肥乡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肥乡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判,自2022年12月1日起,调整我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3个)

1.万浩新城小区(西区)8号楼2单元、10号楼1单元;

2.邑城家苑9号楼2单元、6号楼1单元;

3.金源广场小区7号楼1单元、8号楼9单元。

二、区域防控措施

全区其他风险区域疫情防控措施不变,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防控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从自身做起,严格落实规范戴口罩、勤洗手、通风消毒等要求,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筑牢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邯郸市肥乡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成安县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将我县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

李家疃镇廉庄村、白范疃村。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2日零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涉县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将我县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增划定高风险区(3个):

1.河南店镇南庄村

2.河南店镇南庄村太行明珠建筑工地

3.河南店镇南庄村长身地物流园小区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温馨提示:请大家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不扎堆、多通风。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2日0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涉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武安市关于新冠肺炎风险区域调整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调整低风险区

1.大同镇小屯村、武安镇南小河村;

2.紫光花园小区4号楼1单元、4号楼2单元、5号楼1单元、6号楼2单元、11号楼2单元、16号楼1单元、16号楼2单元、19号楼2单元;

3.幸福城小区1号楼2单元、3号楼1单元、5号楼2单元;

4.观澜城小区1号楼2单元、2号楼2单元、2号楼3单元、4号楼1单元、5号楼1单元、5号楼2单元、5号楼3单元、10号楼2单元;

5.康佳苑小区南区1号楼6单元、1号楼8单元、4号楼2单元;

6.安泰小区2号楼1单元、27号楼1单元;

7.锦绣城小区、十处小区、嘉景城小区。

以上高风险区域降为低风险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本通告自12月2日0时起执行。

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倡导居民少外出、不聚集、不聚餐,提倡居民网上购物,无接触配送;外出和核酸检测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人员接触,最大限度减少风险传播。

武安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事关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河北最新发布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选购消费提示

近期,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消费者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购买需求增加。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选购消费提示。

提示一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指新型冠状病毒抗原自测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第三类医疗器械编号规则是:国械注准xxxx(首次注册年份)x(产品管理类别)xx(产品分类编码)xxxx(首次注册流水号)(此注册证号编排方式仅适用于境内医疗器械)。

抗原检测并不能完全替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依然是新冠病毒感染的确诊依据。

提示二

一定要选择在已经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

如需要网购,应选择取得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在未取得经营资质或无法提供经营主体信息的微信群、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台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等疫情防护物品。

提示三

购买时应选择包装完好和标识齐全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其包装应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等中文标识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编号等信息。消费者可在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注册证编号的真伪。

提示四

如果发现采购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生产经营未经注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提示五

在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后需按照说明书要求的温度储存,自测前请仔细阅读配套说明书并按规范操作。检测时请即开即用,防止试剂吸潮,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提示六

检测试剂要成套使用,不同厂家的检测试剂卡和配套的样本保存液成分不同,必须严格配套使用,不能交叉混用,交叉混用是无效检测。

提示七

出结果前不要移动检测卡,C线出现检测结果才有效,T线出现说明检测结果为阳性。

提示八

检测结果显示为阴性的,使用后的所有鼻(咽)拭子、采样管、检测卡等装入密封袋后作为一般垃圾处理;

检测结果阳性的,在人员转运时一并交由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源自:邯郸健康,邯郸健康综合整理自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健康邯郸、邯山新语、大美复兴、微播永年、微观肥乡、走进成安、涉县融媒、新武安河北省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