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9-06-19 14:5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的有关要求,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中心城区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辆禁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禁行对象:省、市环保部门核准并公示的高污染、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包括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重中型、轻型柴油货车、低速和三轮载货汽车、老旧燃气车。
2、禁行区域范围:东起新民寺转盘以西、南起三号桥、天汉大桥、龙岗大桥以北,西起汉龙路以东,北起石马路以南。
3、禁行时间:禁行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通行,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车辆将依法查处。
请广大车主务必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
本通告自2019年6月20日实施。
来源: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