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9-08-05 17:17
8月5日
资阳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禁止使用区的通告》
从9月1日起
这些车子就不能在城区使用了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在我市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以下简称:禁用区)
禁用区划定范围
(一)资阳市城区:临空经济区,高新区全域;雁江区狮子山街道办事处、莲花街道办事处、三贤祠街道办事处、资溪街道办事处所在区域;雁江镇、松涛镇、宝台镇的城市建成区(包含西至成渝高速公路、南至遂资眉高速公路、东部北部至成资大道以内范围)。
(二)安岳县:岳阳镇(船形村、水观村、永兴村、七里村、鄢山村、宝定村、长水村、深沟村除外)和石桥铺镇(洪坝村、戏楼村、干拱村除外)。
(三)乐至县:二环路-盐湖大道-望城大道-天童大道-天池大道二期-文峰大道北段所形成的环线以内及外侧500米,文峰大道南段两侧500米。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类型
本通告所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国一及以下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 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打桩机、铲车、旋挖机等。
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19年9月 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